2.0.2 可踏面 tread surface 防护栏杆底部宽度不小于0.22m且高度不大于0.45m的可踏部位的顶面。 规范依据: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JGJ/T470-2019 6.7.3 阳台、外廊、室内回廊、内天井、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栏杆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,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。 2 当临空高度在24.0m以下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05m;当临空高度在2…